中刚外交关系正常化50周年徽标使用规则
2022-06-02 05:16
5月31日,中国驻刚果(金)使馆正式发布中刚外交关系正常化50周年纪念徽标。为有效规范徽标的使用,加强管理,现制定如下规则:
一、中国驻刚果(金)使馆拥有徽标版权及专有使用权。
二、凡欲使用徽标开展活动,印制宣传品的机构和人员,必须事先向使馆申请许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使馆名称、50周年活动名称及徽标。
三、需使用使馆提供的矢量图片及等比例缩放图,不得改变原图比例,不得擅自更改原图色相,或对徽标进行任何元素添加、删减、变形、扭曲等。
四、徽标在使用过程中应保证严肃性和不可侵扰性,不得使用文字或其他图案同徽标重叠。
五、印刷过程中,请务必保证印刷品质。由于技术问题,必须对徽标进行颜色更改,需事先征得使馆同意。
六、原则上,在同一场景中,不得出现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徽标。如设计作品正文中已存在“中刚外交关系正常化50周年”中法文字样,徽标内下方相同文字可不使用,避免重复。
七、本使用规则由中国驻刚果(金)使馆负责解释,即日生效。
申请徽标使用联系方式:+243 851 474 6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