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申请材料:
(一)护照:有效期至少6个月、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信息页复印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
(三)第三国公民申请者须有刚果(金)6个月以上的有效居留签证并附复印件;
(四)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信息页复印件;如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信息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二、 根据签证种类不同,除上述材料外,申请人还须提供下列材料:
(一)乘务签证(C)
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或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二)定居签证(D)
中国公安部签发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原件及复印件
(三)访问签证(F)
1. 《邀请函(TE)》、《邀请核实单》或《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
2. 往返机票订单
3. 酒店订单或其他住宿证明
4. 银行近6个月流水账单或其他费用证明
(四)常驻和短期记者签证(J1、J2)
申请者请先与使馆政新处联系
(五)旅游签证(L)
1. 被授权旅游单位出具的《旅游邀请函》或中国境内旅游接待单位邀请函或中国境内个人出具的邀请函(须附上邀请人身份证件和在华居留证件复印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等)、被邀请人行程安排信息(抵离日期、旅游地点等)、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
2. 往返机票订单、酒店订单和在华行程单等行程材料
3. 旅费或存款等财产证明
(六)商贸签证(M)
1.《《邀请函(TE)》、《邀请核实单》或《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
2.邀请单位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申请人营业执照或所在单位营业执照(附上工作证明)
4.往返机票订单
5.酒店订单或其他住宿证明
6.来华费用来源证明
(七)长期探亲签证(Q1)
1.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被邀请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等)、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身份证件号码、邀请人签字等)
2. 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中国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3. 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证明(出生证、结婚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 来华费用来源证明
(八)短期探亲签证(Q2)(停留不超过180天)
1. 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被邀请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等)、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2. 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3. 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出生证、结婚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 往返机票订单
5. 来华费用来源证明
(九)长期探访在华外国公民签证(S1)
1.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该邀请函须包括:被邀请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等)、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2.邀请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出生证、结婚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来华费用来源证明
(十)短期探访在华外国公民签证(S2)(停留不超过180天)
1.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该邀请函须包括:被邀请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等)、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2.邀请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出生证、结婚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往返机票订单
5.来华费用来源证明
(十一)长期学习签证(X1)
1.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JW202表或DQ表)原件及复印件
3.体检证明
4.来华费用来源证明
5. 往返机票订单
(十二)短期学习签证(X2)(停留不超过180天)
1.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JW202表或DQ表)原件及复印件
3.体检证明
4.来华费用来源证明
5.往返机票订单
(十三)工作签证(Z)
《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三、 特别提示
(一) 必要时,领事官员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二) 领事官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及签证的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
(三)《邀请函(TE)》和《邀请核实单》应通过中国境内邀请方办理。
(四)中国驻刚果(金)使馆已于2021年1月15日起委托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全量采集签证申请人指纹信息。
下列人士可免采指纹:
1.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的人员;
2.持外交护照或符合中国外交、公务、礼遇签证审发条件的人员;
3.首次采集指纹后5年内再次申办签证人员(须在同一签证中心且持同一本护照);
4.十指手指均残缺或十枚指纹均无法留存人员。
请注意,申请人须本人亲自留取指纹,如出现他人冒充本人留取指纹情况,申请人将可能被拒绝进入中国境内,由此产生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办时间、地点
1、申请、取证地点:签证中心(Immeuble Gallery LUKUSA, Avenue LUKUSA, Gombe, Kinshasa;参考建筑:Orange)
2、申请时间:周一至周四 08:00--13:00;周五08:00--12:00
3、取证时间:周一至周四 08:00--15:30; 周五 08:00--15:00
4、签证中心网址:www.visaforchina.org电话:+243 829783977
五、收费标准
国籍 | 入境次数 | 签证费 | 加急费(美元) |
刚果(金) | 一次 | 110美元 | 25美元 |
二次 | 165美元 | 25美元 | |
半年以内(含半年) | 220美元 | 25美元 | |
多次 | |||
一年及以上多次 | 330美元 | 25美元 | |
第三国 | 一次 | 40美元 | 25美元 |
二次 | 60美元 | 25美元 | |
半年以内(含半年) 多次 | 80美元 | 25美元 | |
一年及以上多次 | 120美元 | 25美元 | |
美国 | 一、二、多次 | 185美元 (自2023年5月30日起) | 25美元 |
加拿大 | 一、二、多次 | 80美元 | 25美元 |
巴基斯坦 | 一、二、多次 | 0 | 0 |
以色列 | 一、二、多次 | 180美元 | 25美元 |
塞尔维亚 | 一、二、多次 | 2欧元 | 25美元 |
阿根廷 | 一、二、多次 | 150美元 | 25美元 |
巴拿马 | 一、二、多次 | 60美元 | 25美元 |
巴西 | 一、二、多次 | 140美元 | 25美元 |
罗马尼亚 | 一次 | 75美元 | 25美元 |
两次 | 100美元 | 25美元 | |
多次 | 150美元 | 25美元 | |
乌拉圭 | 一、二、多次 | 42美元 | 25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