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证须知
2023-05-16 01:13

一、本馆受理居住在刚果(金)的中国公民的一般民事类公证申请,办理前请提前咨询使馆领事(电话:+243 851474662),确认所需材料、办理时间及地点。

二、申请人须亲自到使馆申请办理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有效护照原件和护照资料页(即有照片页)复印件;

(二)在刚果(金)有效居留签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填写《公证申请表》(见附件一),并须在领事官员面前签署;

(四)需要公证的文书,如声明书、委托书等(委托书、声明书等须在领事官员面前签署);

(五)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相关材料;

(六)办理委托书公证,需提供被委托人国内身份证复印件;

(七)填写《同意加注申明书》(模板见附件二);

(八)领事官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以下事宜委托公证需特别注意:

(一)办理寄养委托,须由被寄养儿童的父母双方提出,需提交被寄养人的身份证件,委托寄养人与被寄养人的关系证明(如亲属关系证明或被寄养人出生证明等);

(二)离婚诉讼委托书公证:在国内法院诉讼离婚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受托人不得为离婚当事人另一方。在国内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不能委托他人代理。申办离婚诉讼委托书公证,需提交法院出具的受理通知书或应诉通知书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

四、工作时间、地点和费用:

(一)申请时间:周一、三、五 09:00--11:00

(二)申请地点:签证中心(Immeuble Gallery LUKUSA, Avenue LUKUSA, Gombe, Kinshasa;参考建筑:Orange)

(三)取证时间:周一、三、五 09:00--11:00

(四)取证地点:使馆(Avenue des Aviateurs N°447, Ambassade de Chine;参考建筑:Monusco)

(五)费用:22美元/份;副本7美元/份;加急费25美元/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