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居留认证须知
2016-10-22 17:49
一、办理要求
对驻在国出具的居留证明,当事人应在驻在国办理公证,可直接在当地使用;如需回国使用,应将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和刚外交部认证后的文件,向使馆申请办理认证,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认证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护照原件和护照资料页复印件。
3、申请人在刚果(金)有效居留签证原件和复印件。
4、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和刚外交部认证的过往刚果(金)居留签证原件和复印件。
5、提供首次入境刚果(金)的具体日期及在刚详细住址。
注意:
居留认证主要用于在国内办理华侨身份的认定。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的中国公民均不视为华侨。
二、工作时间、地点和费用
1、申请时间:周一至周三 09:30--11:00
2、取证时间:周二、三 09:00--11:00; 周五 09:00--10:00
3、费用:
类 别 |
每份费用(单位:美元) |
中认民事 |
8 |
中认商事 |
16 |
外认民事 |
25 |
外认商事 |
45 |
加急费 |
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