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离婚手续须知
2023-05-16 01:22

一、结婚手续

(一)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使馆自愿提出申请。

(二)申请结婚男女双方必须是居住于刚果(金)的中国公民,如华侨(包括港、澳、台同胞)、留学人员、公派驻外人员。

(三)男女双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结婚的各项条件。

(四)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护照原件和护照资料页(即有照片页)复印件;

2、国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刚果(金)有效居留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4、二寸(3.5cm*5.3cm)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横向红底彩色照片3张,二寸单人证件照片各1张;

5、在国内离婚的当事人,须提交离婚证(或法院离婚调解书或判书,一审判决还须附生效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6、一方为非定居国外的港澳台胞,应提交其在港澳台期间的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当事人如系丧偶后再婚,应提交前配偶死亡证明、其与死者的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在领事官员面前亲自填写并签署《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附件一)。

二、离婚手续

(一)在本馆依法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须亲自到馆申请协议离婚,且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达成一致意见。

(二)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护照原件和护照资料页(即有照片页)复印件;

2、国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刚果(金)有效居留签证(如有)原件及复印件;

4、男女双方各2张二寸(3.5cm*5.3cm)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5、离婚协议书;

6、男女双方的结婚证件及复印件;

7、在领事官员面前亲自填写并签署《离婚登记申请书》(附件二)。

三、申请人须在“中国领事”APP“婚姻登记预约”模块进行登记预约,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可按照预约时间到馆办理。

四、申请地点:使馆(Avenue des Aviateurs N°447, Ambassade de Chine;参考建筑:Monus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