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护照业务须知
2023-05-15 21:57

一、申请颁发普通护照

符合申请中国护照条件的未满16周岁公民,办理前请提前咨询使馆领事(电话:+243 851474662),确认所需材料、办理时间及地点,并在预约时间由一位法定监护人(父/母/其他监护人)陪同申请护照,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提前填妥《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未满16周岁申请人须父母代为签字)(见附件一);

(二)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彩色护照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申请表上(照片应为白底,着深色衣服);

(三)提前填妥《国籍状况声明书》(见附件二)

(四)申请人父母双方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五)申请人出生时其父母双方所持的外国居留证件或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申请人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签名式样》(见附件五)(10周岁以下儿童可不填写;通过APP提交申请的,无需另行提交纸质签名);

(八)《申请人声明》(见附件六);

(九)经申请人父母双方签字的《为新生儿申请因私护照声明书》(见附件七);

(十)需一位法定监护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场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材料(护照、身份证)、监护关系凭证(出生证、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等)及《为未满16周岁公民申请护照、旅行证声明书》(见附件三);

(十一)如出生证上申请人父母信息不全,需提高具有法律效力的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文件。

二、申请换发普通护照

中国公民持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有效期在1年之内或签证页即将用完(一般指不足4页),持照人可通过“中国领事”APP向本馆提交申请或通过电话(+243 851474662)预约到馆申请办理,所需材料如下:

(一)中国护照原件及资料页(即有照片页)复印件;换新照后,原照注销作废并归还本人;

(二)提前填妥《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未满16周岁申请人须父母代为签字)(见附件一);

(三)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彩色护照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申请表上(照片应为白底,着深色衣服)(通过APP提交申请的,无需另行提交纸质证件照);

(四)《国籍状况声明书》(见附件二)(通过APP提交申请的,无需另行填写纸质声明书);

(五)原护照过期的,需填写《护照遗失、被盗、损毁或过期时间长情况说明》(见附件四);

(六)《签名式样》(见附件五)(10周岁以下儿童可不填写;通过APP提交申请的,无需另行提交纸质签名);

(七)《申请人声明》(见附件六);

(八)16岁以下未成年人办证,需一位法定监护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场或陪同视频见面,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材料(护照、身份证)、监护关系凭证(出生证、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等)及《为未满16周岁公民申请护照、旅行证声明书》(见附件三)。

三、申请补发普通护照

护照为重要身份证件,持照人应妥善保存。如护照损毁、遗失或被盗,申请人可通过“中国领事”APP向本馆提交申请或通过电话(+243 851474662)预约到馆申请办理,所需材料如下:

(一)原护照复印件(如无,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损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二)提前填妥《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未满16周岁申请人须父母代为签字)(见附件一);

(三)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彩色护照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申请表上(照片应为白底,着深色衣服)(通过APP提交申请的,无需另行提交纸质证件照);

(四)《国籍状况声明书》(见附件二)(通过APP提交申请的,无需另行填写纸质声明书);

(五)《护照遗失、被盗、损毁或过期时间长情况说明》(见附件四);

(六)《签名式样》(见附件五)(10周岁以下儿童可不填写;通过APP提交申请的,无需另行提交纸质签名);

(七)《申请人声明》(见附件六);

(八)16岁以下未成年人办证,需一位法定监护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场或陪同视频见面,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材料(护照、身份证)、监护关系凭证(出生证、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等)及《为未满16周岁公民申请护照、旅行证声明书》(见附件三)。

注意事项:

(一)护照一旦丢失、被盗,使馆在您提出补发申请后即宣布该护照作废。丢失、被盗护照即使找回也不能继续使用,如使用,您将面临入出境受阻风险。

(二)递交补照申请后,又找回已遗失护照,请送至我馆注销。

(三)已提交到使馆的护照遗失补发申请,任何情况下均不可取消或撤回。

(四)短期出国的中国公民在国外发生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等,可申请旅行证。

四、申请换、补发公务护照

因公常驻人员在国外期间所持公务护照到期、签证页用完,申请人可通过电话(+243 851474662)预约办理时间,并携带下列材料亲自来馆办理:

(一)护照原件及资料页(即有照片页)复印件;换新照后,原照注销作废并归还本人;

(二)提前填妥《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未满16周岁申请人须父母代为签字)(见附件一);

(三)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彩色护照照片2张(照片应为白底,着深色衣服);

(四)国内原发照机关函电;

(五)刚果(金)有效居留签证复印件;

(六)《国籍状况声明书》(见附件二);

(七)《签名式样》(见附件五)(10周岁以下儿童可不填写);

(八)《申请人声明》(见附件六)。

五、收费标准、缴费方式

(一)收费标准:

因私护照:18美元

因公护照:免收费用

(二)缴费方式:汇款至标准银行(Standard Bank)缴费账户。账户名:Service Consulaire de l’Ambassade de Chine, 账户号:0240001322302,汇款时请备注订单号(例:CODAA3IYWE10247935)和姓名(例:ZHANG SAN)。(所有业务申办费用均须汇款至我馆指定账户。使馆不会通过电话或视频要求申请人支付费用。请谨防假借使馆名义的各类电信诈骗。)

六、办证、取证时间和地点

(一)办证

时间:1.通过“中国领事”APP提交申请:时间不限

2.来馆提交申请:办理前请提前咨询使馆领事(电话:+243 851474662),确认所需材料、办理时间及地点

(二)取证

时间:周一、三、五 09:00--11:00(节假日除外)

地点:使馆(Avenue des Aviateurs N°447, Ambassade de Chine;参考建筑:Monusco)